聊城中院现有正式干警124人,合同制法警、书记员40人,辖8个基层法院,41处人民法庭。两级法院共有法官731人,其他工作人员356人,年平均办案3.5万件,其中中院办案在2000件以上。
98年换届以来,全市法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响亮地提出了"经济欠发达、精神不能欠发达、工作必须创一流"的口号,确立了"服务大局、公正司法、深化改革、树立形象、争创一流"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开展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做到了让党委放心,让人民满意,树立起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2003年中院荣立集体二等功,2004年在全省法院工作考核中上升到第五位,审判工作跃居全省第三位,并被省法院评为"2004年度先进集体"和"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和'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先进集体"。聊城中院已连续五年被授予市级文明机关称号,2005年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命名为省级文明机关。中院的司法警察工作在全国法院系统考核中名列第一,司法鉴定工作也进入了全国先进行列,物质装备管理经验通过召开现场会在全省推广。98年以来,两级法院受表彰的先进个人达316人,有13个单位和53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了以"全国模范法官"刘景涛、"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桑桂林、"全国人民法庭优秀法官"李昆仑和"全国青年文明号"中院法警支队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法官和先进集体。
近年来,我们突出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争创一流的审判业绩
一是通过深入实施"阳光工程",最大限度地推行公开审判,把审判公开原则贯彻到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司法鉴定等各个工作环节。二是大力强化诉讼调解,全市民事诉讼调解结案率都在60%以上,高唐县法院超过了90%。三是对复杂疑难案件、再审立案、司法技术鉴定和争议较大的执行案件实行听证制度,减少了上诉、上访案件,执行案件实现了案件收结数的良性循环。四是狠抓涉诉信访工作,建立了四项机制,使涉诉信访量大大下降,信访工作走在全省法院的前列。五是围绕审判、队伍、行政三大管理,建立健全了一大批规范法院管理的规章制度,提高了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了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重要干部协管的有关办法。98年以来,中院经过考察,提名任命了5名基层法院院长、15名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的副院长,并确定了54名后备干部。全市法院班子经过考察调整,平均年龄下降了近6岁,本科学历的已占70%。六是按照"五化法庭"要求,积极争取党委下发加强法院基层建设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以党委名义直接发文的"满堂红",全市法院全部达到了省法院规定的"六无法院"的要求。
二、以"阳光工程"为载体,打造人民满意的法院队伍
围绕打造人民满意的法院队伍,我们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了"六个机制"。一是实施以"四公开、两监督"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工程",建立监督制约机制,以公开保公正、以公正树形象。二是领导带动机制。全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营建了班子成员团结、班子与干警齐心、各法院班子之间你追我赶争创先进的良好氛围。三是教育培训机制。以法官分院为依托,采取联合办学等方式,通过报销学习费用、对高学历人员优先提拔等政策鼓励干警接受高学历教育。98年来,全市有516名法官接受了本科教育,132名法官接受了研究生教育,11人获得了硕士学位,1人正在攻读博士学位。四是褒扬惩戒机制。认真开展了"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司法公正树形象"等活动,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激励感召作用,同时选择了一批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大家,收到了良好效果。五是制度防范机制。着眼防范队伍发生问题,全市法院建立健全了10个方面的40多项制度,并狠抓落实。近年来全市法院1000多人没有出现严重违法违纪现象。六是待遇保障机制。在从严治警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从优待警。在2003年机构改革中,中院提拔选任了37名中层正、副职干部,40名干警晋升为正、副科级审判员,10名同志晋升为正、副县级审判员,80%的同志得到不同程度的提拔和重用,干警政治待遇的落实程度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
三、艰苦奋斗,建设一流的物质装备
面对聊城法院地处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困难的情况,我们始终坚持"有作为才能有地位"的信念,不畏困难,艰苦创业。中院先后投资6000万元建成10000平方米的办公大楼、3500平方米的审判大楼和1500平方米的法官生活服务中心。又投资1200多万元建成12000平方米的山东法官培训学院聊城分院,投资150多万元建成了固定刑场和法警训练基地,资产总值由原来的不足1000万元增长到现在的1.36亿元。各基层法院也相继建成了新的办公大楼,一批规范化的审判庭和人民法庭已投入使用,各法庭均配备了车辆、微机、电话、传真机等必备的交通、通讯工具。全市法院计算机广域网和局域网已全部开通,基本实现了无纸化办公,物质装备条件有了很大改善。
最高法院院长肖扬,副院长沈德咏、刘家琛,省委副书记吴爱英、高新亭,省法院尹忠显院长等先后视察了我院工作,对各项工作和建设均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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